第(2/3)页 “我在商船上做水手的时候,曾经去过清国,在那里我见过一种大型步枪,它的口径在0.60英寸到1英寸之间,有六英尺长,当地人叫它“抬枪”,需要两个人抬着他使用我觉得我们可以制造一这样的步枪,发射这种子弹……” 说话时候,哈里森从包里拿出了一发子弹,然后比划道。 “我们应该设计一种0.6英寸的子弹,它的弹头不是铜和铅组成的,而是钢芯,这种大型子弹应该可以击穿坦克的装甲,嗯,弹壳的话,我们可以用20毫米炮弹的弹壳缩口制造它……” “你的意思是制造一种打大口径野猫弹的步枪?” 加里布尔问道,野猫弹是就是民间自制的枪弹,通常都利用现有的枪弹改制而成,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弹药的性能。 用炮弹壳缩口制造子弹…… “哈哈,我的朋友,你可真是一个天才,如果用它射击实心弹的话,肯定能够击穿很厚厚的钢板,用他打坦克自然也就没有问题。哈哈,这样的话,我们再也不需要担心坦克的问题。” 想了想,加里布尔说道。 “我们很快就要撤到奥尔巴尼,当地肯定有能制造……什么步枪来着?对了,抬枪的工匠,我们可以试一下,没准,你的发明够拯救美国,拯救全世界。” 仅仅只是几天之后,他们就在奥尔巴尼找到了一间枪铺,面对这群军人提出来的要求,枪匠伯莱克惊愕道。 “0.6英寸以上的口径,六英尺长的步枪,我的上帝,你们要用它打什么?打大象吗?这样的枪,你们能够承受得了后座力吗?” “伯莱克先生,我们需要的是能够打坦克的步枪。” “打坦克?” 伯莱克不解的问道。 很快伯莱克就明白了对方想要的是什么东西。 “就是能打穿钢板步枪?比如用这个弹壳缩口发射更小的钢制子弹,它的速度更快,威力肯定也更加强大!” 作为奥尔巴尼最好的枪匠,伯莱克想了想,然后说道。 “那你们知道他的后座力有多大吗?” …… 坦克部队在前进! 应该说,一辆坦克在前进,坦克,在九六年的时候,已经成为了北方战场最耀眼的明星,它就像是古代战场上的重骑兵一样,要横扫战场上的一切时,同样也给予了人们以信心。 只要它出现在战场上,敌人的防御肯定会土崩瓦解,而帝国军人的士气也会瞬间高涨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