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辰万里【三】-《偷走他的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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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院里也有个大爷看不过去,私底下常常给她些吃的,可明面上终究是不敢多做什么。

    这世上雪中送炭已属难得,她知道,她对旁人的要求不可太高。期望高了,旁人办不到,失望的只有她自己。

    宋星辰没有补课,亦没有任何颜面在窗外偷听。

    她周六日就一个人坐在学校的操场边上,看一群男生打篮球。因为不合群、不补课,她简直是个异类,成绩不好不说,还一身袖子短、打补丁的旧衣服。

    可那些来学校里打球的男生荷尔蒙正处于旺盛期,谁在意这个?

    一个叫丁三的家伙,事到如今宋星辰也记不得丁三究竟是他本名还是绰号了,跑江湖的哪能没个艺名呢?

    总之这个叫丁三的,看上了她。

    那年的宋星辰像个花骨朵似的慢慢长开了,白皙瘦弱,胸部却鼓鼓囊囊,纤细的小姑娘披散着头发坐在一旁看丁三打球,丁三的荷尔蒙基本上就要爆炸了。

    他拿球轻轻砸她一下:“喂,看什么啊?”

    宋星辰笑笑:“看球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,你也想学打篮球?”

    “不行吗?”

    “女生打什么篮球啊?跳绳去吧!”

    “打篮球多帅。”她微微笑着,简直不像个初中生,倒和他这高二生没什么年龄差距的样子。

    丁三心头一动,说:“成,那我教你。”

    十天半个月的功夫,两人早恋了。

    宋星辰倒不是真的喜欢丁三什么,毕竟连他的名字都记不清,谈什么喜欢?只是跟在丁三身旁,初中的女生们都觉得她又酷又不可思议,这典型的不良少女啊。

    惹不起惹不起。

    她倒是喜欢没人惹她的这种静谧时刻。

    丁三大概也不是真喜欢她,荷尔蒙作祟,这个年纪逮谁都能恋一场。

    可不是吗,过了一个多月的样子,丁三犹犹豫豫地对宋星辰说:“我感觉咱俩还是不大合适……”

    当然不合适了,他和另一个同龄女生好上了。

    宋星辰也无所谓,笑了笑:“行啊,那你去吧。”

    周六的下午,众人在补课,“失恋”的她站在篮球场边,一个人拿着丁三留下来的篮球,带球上路三步走,跳投,球进了!

    当初知道她早恋时,气得时隔多年又揍了她一顿的余庆,这下看见她失恋了,又乐起来了,课也不上就跑来操场找她,只为了嘲讽她。

    “呵呵,你那男朋友呢?不要你了?”

    “当初我说什么来着?”

    “行啊你,宋星辰,认命吧,除了我家,你以为谁要你呢?你就好好跟着我当跟班,包你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,否则还是被人遗弃的份!”

    宋星辰无所谓地笑了笑,“你说得对。我记住了。”

    他损得越厉害,她就能笑得越开心。

    余庆却开心不起来,他的心里难受得要命,这一整个月都难受。他故态复萌对她凶狠,还动手推搡她,这一切不是因为他讨厌她,而是因为他见不得她与别的男生好!

    她就该跟在他背后规规矩矩冲他笑,凭什么对别人笑那么灿烂?

    后来进了高中,他俩还在一个年级,唯独不是一个班。

    两人一个不是学习的料,一个初三落下不少课,进的高中也是市里臭名昭著的“婚介所”——进到这里的学生十有八九早恋谈对象,谁还上课啊?

    在高中,余庆又干了些缺德事。

    他把对宋星辰有意思的人都胖揍了一顿,其中一个被他揍得满地找牙,还真掉了颗门牙。

    从此以后,不管男男女女,没人敢接近宋星辰了。

    余庆倒是因为打架出了名,成了三高的校霸,耀武扬威当起了小头目。

    为积极响应余庆的号召,宋星辰也无所谓地跟他一起当起了混混,反正任何事情跟着他走就成,她习惯了。

    头发染起来。

    耳洞打起来。

    牛仔裤必须破洞。

    口香糖随时嚼着,听说这样很酷。

    就这样,宋星辰成了小太妹。高三那年,头发也染成了橙粉色。她不知道未来该如何定位,事实上她人生的前十来年都是一模一样没有着落,宛如浮萍。没有人对她寄予过任何希望,包括她自己。

    大家都远离她,尤其是男生。

    因为高三那年,邻校某学习成绩优异的男生看见了她在篮球场打球的样子,腼腆地来与她说话,还好奇地摸了摸她那橙粉色的头发。

    那一天,意气风发三年的校霸余庆怒气高涨,冲过来将男生一顿猛揍。他身后的一群喽啰们也响应老大号召,参与了这场斗殴。

    宋星辰惊呆了,下意识要阻止余庆。

    可她的反抗只引来余庆更加暴怒的行径,“行啊你,还护着他是吧?我让你护着他!让你护着他!”

    拳脚相加,越发狠厉。

    那男生最后胸骨断裂,半月后的高考缺席了。

    余庆被记了大过,险些被开除,要不是谢芸哭着去校长办公室一哭二闹三上吊,还要长跪不起,送了一大堆足以倾家荡产的礼,余庆大概连后来的职业学院都上不了。

    当然,这笔账被谢芸记在了宋星辰头上。

    她的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了。

    还值得一提的是,十六岁前夕,她死缠烂打着谢芸,最终如愿以偿改了名。

    她不叫宋妞妞了,她叫宋星辰。

    那些年里,她打落牙齿和血吞,想哭时就蹲在院子里抬头看看夜空。满天星辰闪烁明亮,诗人作家都歌颂它们,说它们“微微风簇浪,散作满星河”,说它们“今宵绝胜无人共,卧看星河尽意明”,说什么“万里平湖秋色冷,星辰垂影参然”,说什么“昨夜星辰昨夜风,画楼西畔桂堂东”。

    可她仰头望着它们,却只想着它们大概也很寂寞。

    这些年只有她长久地抬头凝望着它们,也只有它们低头默默注视着她。可她还这样渺小,不及那星辰的光芒闪烁,亦无人歌颂、无人赞赏。

    她想,不如她也当一颗星辰吧。

    这辈子落魄孤独,若有朝一日得以闪闪发光,片刻也好,刹那也好。

    她无须世人歌颂,无须赞美惊叹,她只想用力闪烁一次,为自己,为这飘零孑然的一生,哪怕只有一个人看到。

    一个人也好啊。

    而她未曾料到,那个人姗姗来迟,却终究是来了。

    他叫凌书成,会当凌绝顶的凌,书成紫薇动那个书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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