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、叫什么女朋友,那他妈是被告!-《让你做律师,怎么全都是被告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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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夜。

    李晨坐在直播房间思考着自己的内容。

    自己脑海中的案例,只是个例和噱头,但并不适合每一个人正确使用。

    而作为一名律法工作者,必须要抱着严谨的态度来为网友普法。

    万一人家真的按照案例去实操了怎么办?

    又或者是被恶意之人加以运用?

    不排除这个可能。

    晚上八点,李晨正式开播。

    由于多次被整活的网友给封停,李晨很干脆的开启禁言模式。

    “相信很多人都有点搞不懂,这次为什么主播开启禁言。”

    李晨看着直播间露出一副正经的模样:“主要是大家太过于热情,主播又没有办法去解决被封禁的问题,干脆一刀切好了。”

    或许是因为他的行为引起了整活网友的不满,人数并没有之前一样高,来回不停的跳动,维持一万左右。

    这也是在他的预料之中的事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普法主播如果只是一味的搞笑,那他干脆辞职专门去做一名搞笑主播算了,还普个屁的法?

    给大家整个女装,脑海里的案例随便一搬,再用上搞笑的话把案例说出来,绝对会大火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多多少少有点不负责任…

    “今天呢,还是给大家聊一下关于法律的问题,然后在与大家连麦。”

    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开口说道:“今天要讲述的是互殴与正当防卫。”

    “相信好多人都会遇到这個问题,就是有关于被打到底能不能进行还手。”

    “而司法部也对还手做出了最新的定义,就是被打能够还手,但是有一个前提,就是要紧急避险。”

    “一般很多人都会选择无视紧急避险,认为还手不再是互殴,但最后的结果却不是大家想象的完全相反,绝大多数人都会被执法机关认定为互殴。”

    “还是给大家个例子。”

    “有一个叫张三的,路上遇到了个豪横的李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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